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5:02:15 字体:
  扣缴义务人在申报缴纳已扣税款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
报告表”。

  例:某企业为其职工代扣代缴工资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1年10月份该企业为三名职工扣缴税款情况如下:张三,工资收入1000元,扣缴其个人所得税10元;王五,工资收入1300元,扣缴其个人所得税25元;李四,工资收入1400元,扣缴其个人所得税35元。

  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申报期限为次月7日前。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编号:
                填表日期:2001年11月7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制定本表。扣缴义务人将本月扣缴的税款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扣缴义务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义务 纳税人编号 所得项目 所得期间 收入额 减费 应纳税 税率 速算 扣缴
人姓名                      用额 所得额   扣除数 所得额 
 张三        工资所得 2001年10月 1000 800  200  5%     10
 王五        工资所得 2001年10月 1300 800  500  10%  25   25
 李四        工资所得 2001年10月 1400 800  600  10%  25   35

  扣缴人  我声明:此扣缴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核定填报务人声明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会计主管签字     负责人签字     扣缴单位(或个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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