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3:06:25 字体:
  一、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对没有房产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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