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会计处理——城市房地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1:38:53 字体:
  一、计税依据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一是房价,二是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这里所说的房价,是房产的建造成本或购买价格,没有建造成本或购买价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二、税率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价计税的,税率为1.2%;按照房租计税的,税率为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房产税应纳税额应按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确定,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以房价为计税依据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价×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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