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61 苹果版本:8.6.61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城市房地产税的会计处理——城市房地产税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1:41:45 字体:
  一、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等。

  按照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代缴。

  二、征税对象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地产不征税。

  三、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城市房地产税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年计征,由纳税人按季度或者按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减免税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

  1.新建的房屋,自落成的月份起免税3年。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的50%,从竣工月份起免税2年。

  上述两项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3.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者建造的住宅,从给产权证之日起免税5年。

  4.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房产,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税或者免税。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财税周刊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3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