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⑴向消费销售应税项目;
⑵销售免税项目;
⑶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⑷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⑸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⑺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上一篇: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上一篇: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