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问:纳税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纳税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纳税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纳税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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