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税务行政复议终止?

来源: 编辑: 2008/07/31 17:45:05 字体:

  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依照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2)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3)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因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因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而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仍无人继续复议的,行政复议终止,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行政复议终止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