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机关的陈请或汇报所做的书面陈述。税务报告适用于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机关或其他领导机关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询问等。税务报告可分为以下几类:(1)汇报工作情况。下级税务机关根据工作制度,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所写的报告。该类报告又可分为以下两类:综合报告。下级税务机关就一定时期的全面工作情况向上级机关书写的文字报告。专题报告。下级税务机关就某项具体工作的实施情况,某项具体问题的处理及结果向上级机关书写的文字报告。(2)反映情况报告。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原由、性质和基本意见书写的文字报告。(3)提出意见、建议的报告。下级税务机关就某项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或处理意见、建议,向上级机关书写的文字报告。(4)答复报告。下级税务机关回答上级机关就某项事件或问题的询问而书写的文字报告。税务报告反映内容要客观、真实、清楚、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准确、可行。税务报告一般不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