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表明税收占财政收入中地位的指标。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一般来讲,影响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的因素有三:一是社会制度的因素。一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要高于社会主义国家。二是经济管理体制。该因素的影响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如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往往采取利润上缴的形式获取财政收入,因此,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都较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大范围采取税收形式获取财政收入,相应提高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三是经济理论和财政理论。一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建设主要是以该国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理论为依据开展的,财政实践也是如此。如1952年~1980年中国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40%~50%之间,处于较低的水平。其直接原因是经济管理体制过于集中,但究竟理论上的根源则是,人们一直认为可以所有、占有并支配全民企业所创造的全部利润,无须过多地借助于税收,即人们后来所总结的“非税论”。1984年以后,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突然大增,虽其直接原因是“利改税”,究其理论上的根源则是承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税收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存在不仅必要,而且要逐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