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佣金的税务处理

来源: 编辑: 2004/06/02 18:09:30 字体:
    所谓“佣金”是指居间介绍人介绍买卖成交所取得的收入。也称“手续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居间介绍、联络洽谈以及从事代理业务所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应纳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下列三种方法:

    (1)按实申报。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佣金率等全部凭证,并且建有账册,进行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其中,境外费用支出部分还能提供当地注册会计师证明的,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同意,可按实申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核定收入额或所得额。常驻代表机构提供的在中国境内从事居间介绍、代理等服务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载明佣金金额(或者属于同一常驻代表机构的多项业务合同,其中一部分合同载明佣金金额,一部分合同没有载明佣金金额),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和正确申报应纳税收入的;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可按介绍商品成交额的3%核定为佣金收入(业务收入),对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可按合同协议成交额的15%为业务收入。以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收入的10%为应纳税所得额。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有关凭证资料,能够证明其在一项代理业务中,有一部分业务是由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进行的,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按其收入额的 50%核定为应在中国纳税的收入,再按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按经费支出额换算。对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客户、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等业务收入,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或者不能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理商品贸易的,经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可按其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常驻代表机构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述经费支出额,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其中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

    应纳税收入换算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本期经费支出/(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税率5%)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10%(核定利润率)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