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当实行按月计征或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