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海关对其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它是关税中最主要的一种。在目前世界各国已不使用过境税,出口关税也很少使用的情况下,通常所称的关税主要指进口关税。各种名目的关税也都是进口税,例如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普惠制关税、保护关税、反倾销税、反贴补税、报复关税等。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了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的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使用过高的进口关税,会对进口货物形成壁垒,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进口关税会影响出口国的利益,因此它成为国际间经济斗争与合作的一种手段,很多国际间的贸易互惠协定都以相互减让进口关税或给以优惠关税为主要内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就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而签订的一个多边贸易协定。它倡导国际贸易自由化,要逐步取消各种贸易壁垒,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措施就是通过缔约方之间的相互协商、谈判,降低各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对缔约方的关税加以约束,不得任意提高。由于关税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进出口流量的,在目前阶段还允许以进口关税作为各国保护本国经济的唯一合法手段。但通过几个回合的关税减让谈判,各国的关税水平已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