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
该系统的建设分为两部分:
一是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库的建立、传递与更新。该数据库由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和管理,每月更新一次。信息传递工作方式为:各区、县国家税务局接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信息后,按月汇总上报到所属地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国家税务局再汇总上报给各省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汇总后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则国家税务总局将接受的信息装人全国丢失被盗发票数据库系统中,并层层下传至各基层国家税务局使用。
二是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系统。其工作方式是:各基层税务机关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传的丢失被盗发票数据库,在企业报送的抵扣联发票中确认为有疑点的,按关键信息在丢失被盗数据库中查询认其是否为丢换被盗发票,打印查询结果并按月产生相关的统计报表。建设上述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及时迅速的信息传输通道,即在全国各级国税局间建立一个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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