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香港遗产税

来源: 编辑: 2003/02/18 13:40:13 字体:
    香港对死亡者在港所遗财产课征的税收。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原则上是遗嘱执行人和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或取得人,但通常由遗产的合法继承人缴纳。遗产税的计税依据是纯遗产额,即总遗产额扣除葬仪费及被继承人债务、所得税及其他各税后的余额。总遗产额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在香港的全部财产,包括土地、楼宇、金钱、股票、权利、专利、商誉、契约利益、索偿权利等。被继承人死亡时拥有处理权的财产、被继承人因死亡而小时的权利及被继承人死亡前3年的赠与也属征税范围。免税范围包括:继承的遗产附有已处理的财产;属于国家的和有科学、历史价值的绘画、书籍、原稿及收藏品;在前次继承后5年内,就其继承的遗产全部或一部分开始再继承的时候,在前次继承开始后1年内的,按遗产额50%、2年内按40%、3年内按30%、4年内按20%、5年内按10%从总遗产额扣除。遗产税实行全额累进税率,课税级距及适用税率每年根据通货膨胀及税收政策等因素予以调整。

上一篇:香港差饷税

下一篇:香港薪俸税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