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成立的税务学校。清末,经税务处奏准,中国第一所税务学堂于1909年5月2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它相当于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属新式学堂之一,归税务处直接管理。该学堂以造就税务人才为宗旨,培养具有深通理财、商律、条约、各项税务学及中外文字的学生,以使其毕业后能胜任各税关事务。学堂设总办、提调、总教习、斋务委员。庶务官、中外教习、会计官、医官、司官、司书、夫役等人员,分办各事。学堂分本科和补习两科。本科学制四年,补习科学制一年。每年本科生毕业后,由补习科学生升转,再招补习科学生人学。学堂招收16岁至22岁的中学毕业生或同等学生,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担保人保其身家清白、品行端正及出具甘结后方能人学。学业期满后,本科毕业生在五年之内由税务处分配各税务岗位工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该学堂第一期学生尚未毕业,学堂就停了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