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不包括增值税发票);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