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炎(公元 727~781年),字公南,天兴(今陕西凤翔)人。唐德宗时任门下侍郎、同.平宰事(宰相)。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定仪改革赋税制度,以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并随之提出一系列卓有见地的赋税思想。量人为出是历代统治者标榜的财政信条,杨炎却反其道而行之,提出‘量出为入的原则。指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这一思想是在唐大历年间“纪纲废弛,百事从权,至于率税多少,皆在牧守裁制”的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因而具有约束赋税征敛,减轻百姓负担的积极意义。两税法以前的税制极为繁杂,除租庸调外,又加征户税、地税、青苗钱等,弊病很多。杨炎提出简化税制的要求,“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其租庸杂徭悉省”,规定“夏秋两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矫正了此前“科敛之名数百“及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积弊。杨炎强调负担能力,差别课税,提出“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了身为本”的计税原则。在两税法中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一思想顺应了封建社会上地关系的趋势,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