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率
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
增值额×税率=税额
因此,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税率)=税额。括号内的增值率乘以税率就是换算率。换算率的含义就是将以增值额为税基的税率,按相应的增值率换算成以扣除项目金额为税基的换算率,所计算的税额是相同的。速算扣除率具有换算率性质,在运用速算扣除率计税时,一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用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求出速算扣除数,从以增值额为税基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得出应纳税额,一是按纳税人的实际增值率×税率减速算扣除率,求出纳税人适用的换算率,再乘纳税人的扣除项目金额,直接得出应纳税额。速算扣除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级速算扣除率=上一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核对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率
以现行土地增值税第2级为例:
本级速算扣除率=50%×(40%-30%)+0=5%
用直接计算法检验此速算扣除率的准确性如下:
全率累进税率的换算率=100%×%40%=40%
超率累进税率的换算率=50%×30%+50%×40=35%
速算扣除率=4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