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用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数,可用直接计算法验证其准确性。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第2级验证如下:
①用上述公式计算:
500×(10%-5%)+0=25
②用直接计算法计算
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2000×10%=200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500×5%)+(1500×10%)=175
速算扣除数=20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