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监察管理体制

来源: 编辑: 2003/12/29 18:14:30 字体:
    各级税务监察机构设置及其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包括4个方面:(1)各级税务机关单独设置税务监察机构。专门负责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国家税务总局设监察司;省级税务局设监察处;地、市级税务局设监察科;县级税务局设监察股。税务所配备专职或兼职监察干部。(2)税务监察人员的配备要适应监察工作需要。各级监察机构的正、副职领导的任免、调动、奖惩,必须事先征得上一级监察部门的同意。各级监察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当于本级机构领导级别的监察专员、监察员、助理监察员。(3)税务监察对象的管辖范围,原则上按“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对于重大案件,必要时,上级监察机构也可直接调查处理。(4)各级监察机构在本局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监察业务受上一级税务监察部门的领导和同级国家监察机关的指导。

上一篇:中国税务学会

下一篇:税务监察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