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征收关税时的计征比率或每单位的税额。从价关税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款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其税率,货物完税价格乘以税率即为应纳税款。从量关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数量、重量、容量、长度)作为征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商品课征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进出口(计量单位)数量乘以每单位的税额即为其应征税款。目前完全使用从量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大多国家使用从价税,或兼用两种税率——有些税目使用从价税,另一些税目使用从量税。也有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使用混合税制,即对某些商品同时制订从价、从量两种税率,征税时分别计算其税额;有的使用两个税额之和作为其应征税额(称为复合税),有的选择其中一个(较高的或较低的)计征关税(称为选择税)。关税税率要在海关税则税率栏中逐个税目分别列出。因为国际关税关系日益复杂,对不同的国家可使用不同的关税,如固定关税、协定关税、普直达税、优惠关税、最高关税、最低关税等,不同关税具有不同的税率。一般说来,普通税率较高,优惠税率较低,其中最惠国待遇优惠税率是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缔约方普遍相互使用的税率。特惠税率是最低的。例如目前普遍优惠制中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一些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单向的特惠关税,和洛美协定中欧共体给予非、加、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单向特惠关税,其税率均比最惠国待遇优惠税率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