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农业税结算

来源: 编辑: 2004/06/09 17:14:50 字体:
    农业税征收机关与其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收、存、缴、解、退还农业税款项的结账和清算。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与纳税人结算。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征收机关应给其开具农业税收据,作为完税凭证;纳税人缴纳实物的,应有接收单位开具实物收据,纳税人凭此向征收机关换取农业税正式收据;纳税人直接向征收机关缴纳税款的,由征收机关当即开具农业税完税证,缴纳税人作完税凭证;纳税人超缴农业税的,征收机关应将超缴税款退还纳税人;纳税人欠缴农业税的,征收机关要限期缴清。在与纳税人进行完税结算时,征收机关要填写农业税结算清单,作为结算凭证。

    (2)与接收单位结算。接收单位收到农业税征收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后,应及时结算,将税款划转征收机关。其中,采取实物缴纳以折合主粮结算的,应根据征收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折合主粮的数额,统一按照主粮计税价格计算农业税款,并划转征收机关;代征单位收到农业税税款,应及时如数缴征收机关。

    (3)与征收员结算。征收员收到的税款,原则上应及时缴征收机关征解会计上解。如遇特殊原因难以赶回机关结算的,可暂将税款就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然后按规定时间,带汇款凭证回征收机关结算。

    (4)上下级征收机关之间结算。指县级与乡级征收机关之间的结算,包括票款结算、退库结算、征收任务结算。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