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与税额成等比例变化,不以税基大小为转移的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类型。比例税率有多种类型。按自身的表现形式划分,有以绝对额形式表示的额式比例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率式比例税率。按对征税对象或纳税人的使用方式划分,有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均按统一的比率计算应纳税额;差别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如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等。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保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也会不断增加。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但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由于收入多者和收入少者的负担能力不尽相同,按照同一比率征税,存在表面平等掩盖实际不平等的弊病。因此在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对商业、劳务的课税,而对所得或财产的课税则大多使用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