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政府确定涉外纳税人税收负担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涉外税收负担原则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和经济意义。其财政意义体现在它通过影响一国的近期税基大小与长期的税源发展状况,最终会影响到有关国家的税收收入水平。其经济意义体现在,它不仅会引起国际投资流向、规范与结构的变动,还会影响国际贸易的规模和结构,也会影响国际先进技术的转移,甚至影响有关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它广泛地涉及了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信贷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和国际技术合作关系在内的国际经济关系的一切方面。因此,一国政府往往从本国实际出发,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涉外政策的要求,慎重地确定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目前,世界各国所制定的涉外税收负担原则按涉外税负的国内税负的水平来衡量,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优惠原则。即赋予外国纳税人低于本国纳税人税负的特殊优惠权利。二是平等原则,即指对同一种收入征税,涉外税收负担等同于国内税收负担。三是最大负担原则,即指对同一收入征税,涉外税收负担要高于国内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