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海关商品分类目录
布鲁塞尔税则分类目录根据商品的自然属性、加工程度和商品习惯等划分商品类别。它包括三部分的内容:(1)商品分类目录解释总规则;(2)类和章注释;(3)按系统次序排列的项目表。该目录将商品分为21类,共99章1011个项目(税目)。第1章至第24章(前4类)为农畜产品,第25章至第99章为工业制成品。税目号都用四位数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章次,后两位数表示该章项下的某种商品的税目号。根据商品分类目录解释总规则的规定,税则目录中的类、章、项三级税目号除煤气和电流两项可由成员国任意采用外,其他排列及编制都具有强制性,各成员国不得随意变动;税目项下的子目则可由各成员国根据需要自行设立。为了便于和保证该税则商品分类目录解释的一致性,还编有七册补充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