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税收执法透明化应抓好五个环节
一、健全制度、明确分工,奠定执法透明化的基础
制度建设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应将 “阳光执法”和“执法透明化”的内容予以合理整合,明确税收执法公开透明的范围、内容、检查、考核等内容,通过公开执法,细化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公开透明作业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保证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内部干部职工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内容多。因此,进行合理的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做好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增强执法公开的针对性
应公开中央、总局和省局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监督举报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等。应把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等事项都进行公开。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责任、征纳权利义务和执法过错救济等。对基层单位需要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服务承诺等,同时对负责个体业户征管的基层单位对个体定额的核定和调整应公开、不足起征点业户的名单应公开等。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促进执法公开富有成效
灵活多样的形式,是保证执法公开成效的基本条件。为真正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看得懂、听得清,在执法公开工作中,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利用会议进行公开。凡是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出台、涉及面比较大的税收政策变动等,随时召开由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公开,定期召开纳税人例会,对有关涉税事项予以公开,同时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发布文件、通报、公告、印发宣传材料、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知晓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使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有效增强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征纳双方的关系。三是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进行公开。利用国税网站,设立集宣传税法、解答纳税人问题、公布税务案件、投诉举报渠道、纳税人信誉查询、发票真伪查询、纳税排行榜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公开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公开,增强公开透明度,提高公开效率。四是利用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如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宣传栏、触摸屏、电子屏幕等形式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开。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保证执法公开落实到位
应成立公开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透明办法的落实。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将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办法的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税收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奖惩,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实行经济追究、通报批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罚。
五、持续推进、完善提高,促进执法公开深入发展
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应坚持不懈地对执法公开透明工作进行完善。一是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快速纠错机制。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虚心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从人大、政协、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中聘请义务特邀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执行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定期向纳税人发放意见卡、执法问卷调查表等,广泛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人员执法工作的意见反馈;此外,还可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薄、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随时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三是认真查找不足,扎扎实实整改。对各种渠道反映出来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应立即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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