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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 刘楚汉(湖北省国税局局长) 编辑: 2002/11/06 10:55:47  字体:
  近年来,湖北省国税系统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几年的摸索实践,笔者感觉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先进观念的支持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突破口,需要进行长远设计和统筹规划,做到常抓不懈,逐步到位。尽管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已提了好几年,也进行了一定的科学规划,但在推行之中还是举步维艰。究其缘由,主要还是观念上的问题,特别是不少干部在认识上陷入了误区。有的对税收信息化缺乏必要的认识,不知道税收信息化是什么;有的认为税收信息化高不可攀,片面强调客观条件,认为环境不具备,力所不能及;还有的没有把握住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胡子眉毛一把抓。

  解决这些观念上的问题,是顺利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首要环节,因为信息化建设只有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所以各级税务机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要树立征管体制与信息化建设并重的全新观念,特别是对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有一个重新的定位和认识。目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就是以全面推行CTAIS为中心,实现CTAIS与金税二期的系统兼容和信息共享,并在此基础上,扩充税收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软件,链接纳税电子申报系统,达到税收管理主体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和社会化。应该说,对工作重点的把握同样是认识问题,也是思维方式问题,同样需要有先进的理念作支撑。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人员素质的支持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科学工作,但再先进、再科学的东西,也要靠人去掌握。因此,推进国税信息化建设,必须要用信息网络知识武装广大税务干部的头脑,使大家不仅想干,而且能干、会干。

  搞信息化建设,就人员素质而言,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是维护、开发、管理,必须具备较深的专业知识,精于计算机业务,最好还要尽可能了解税收基本业务;一类是操作使用人员,其职能就是运用计算机处理相关业务,绝大部分人员属于此类,要求相关人员会应用,这也是将来对税务干部的一条基本素质的要求。

  当前各级税务机关要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同时,继续抓紧全员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要完善培训制度,特别是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以此促进全员科技素质的提高,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人员素质支持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拼搏进取精神。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没有一种进取精神,没有一种拼搏精神,没有一种牺牲精神是不行的,也就是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勇气。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有效投入的支持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花钱较多的事情,相应的资金投入是必要的。所以首先必须明确这样一个观点:搞信息化建设,该花的钱必须花,即使节衣缩食也要上。与此同时,还要研究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方法,在硬件资源共享上下功夫,在网络资源充分利用上下功夫,把一分钱当两分钱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就是有效投入。

  在网络建设上,应充分考虑现在和未来全系统对网络的需求情况,尽量提高标准,并适当超前;在硬件配置上,应着力完善征管软件和金税工程软件的接口,将CTAIS和金税二期工程打通使用,实行资源共享,使申报信息稽核、专用发票稽核、一般纳税人档案管理、专用发票内部收发存管、税源统计五项功能互相联动,因为将来终归是要把几个系统整合到一起运行的。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科学方法的支持

  科学的方法就是有效的、合理的、可行的措施,方法科学,事半功倍。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探索一套科学的工作方法:

  首先,要以业务重组为重点,建立职责明确、科学规范的岗责体系。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是信息处理的流程化、标准化,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信息的高度共享。征管机构调整后,必须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既符合专业化管理要求,又适合计算机网络管理、便于操作的税收业务岗责体系。业务重组包括流程设计、岗位设定、职责调整、机构变化以及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它既是税收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信息化建设尤其是推行CTAIS的重要条件。在业务重组上,自上而下必须统一,不能各行其是,各搞一套。

  其次,要以县市为基层,建立信息高度集中、充分共享的集中征收体系。集中征收是征管新格局的前提条件,也是税收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实现集中征收,首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实现征收场所的相对集中,最终实现税收信息的高度集中。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等方面考虑,应当将基层定位于县市局。

  再次,要以多元申报为突破口,建立信息高度共享、方便快捷的税款报缴体系。这是收缩基层机构、减少网络建设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前提。目前,各地推行的多元申报方式主要有电子申报、邮寄申报、上门申报、代理申报等。实践证明,这些都是可行的,既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也为信息的集中处理创造了条件,所以应当继续广泛推行。总之,在申报方式的采用上要因地制宜、因户而宜,税务局提供多种方式,纳税人自行选择。在多元申报方式中,要注意研究解决“报缴同步”的问题,不要让纳税人重复劳动,这也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本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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