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荣誉无关
从这位专家的论调中,我们能够获知的信息是:个税是实现尊严,获得荣誉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降低个税的起征点,让更多的低收入者也有机会享受到荣耀。对于这种貌似深层关爱的理论,笔者不仅不能认同,而且感到一种寒意。
对于低收入者来说,他们的确向往荣誉,但生存的状态决定了他们获得荣誉途径的不同。如果忽视这个现实的区别,要求他们像高收入者一样追逐纳税的荣誉,就会把他们的生活推向更加贫瘠的困境。这个时候,他们获得的只是建立在自卑上的虚荣,而不是建立在自信上的荣誉;他们付出的不是个人的努力;而是生存状态的下滑。这种以牺牲实际生活质量而获得的空洞的荣誉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而且,不交纳个税也不意味着没有荣誉感。在现实的生活中,荣誉是多元的,获得荣誉的途径也是多样的,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得荣誉。当李绍为背着尸体,千里还乡的时候,当聂清文面对矿难,留下债务的时候,他们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们的身上显耀着人性光辉和做人的荣誉,而他们恰恰是低收入者,他们不用交纳个税。显然,我们并不能因为他们不交纳个税,就认为他们没有荣誉感,就认为他们不能获得荣誉。
纳税是光荣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这种光荣所带来的荣誉只是荣誉的一种,没有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去追求这种荣誉。他们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用其他的方式实现人生的价值,在保持尊严的前提下,用道德的高尚博得尊敬。如果忽视这些现实的因素,就可能如新闻中的委员一样,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思想者”。
荣誉是个高尚的字眼,但荣誉不能成为空中楼阁。如果以赋予荣誉为名提高个税起征点,就将使个税改革偏离减轻中低收入者税务负担的轨道。所以,在讨论个税改革时,对于这种泛道德化的思维,我们需要警惕,并且谨记:保持低收入者的尊严,才是一个社会最大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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