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顺应民心
按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已经突破合理限度的现实,引起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关注和忧心。
个税最大的功能,除了“增加财政收入”之外,就是调节贫富差距、平衡二次分配。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贫富差距突限与个税制度失效是相因相生的。而要缩小贫富差距,就是要从富人那里分割一定的财富,用来补贴穷人。以新加坡为例,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交的个人所得税占政府个税总额的93%,个税基本都是由富人承担。政府另对市民有各种补贴,其中占人口80%的市民,其补贴和交税平衡后,都有净入账,只有那20%的富人是净出账。
800 元的扣除标准自1980年起就开始实施,25年一直未变,显然早已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很多人抱怨,在上海、深圳等城市,月薪 1500元都很难过日子了,难道还要交税吗?因此不少地方,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不等新税法出台就纷纷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提高到1600元、北京1200元、上海1400元等,但这样做是否合法引起了争议。
由于起征点太低,大部分税赋落到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身上。据悉,中国去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并不是很多。约占总人口 20%的中国富人,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税总额的10%,经济学家认为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
尽管还需举行听证会,但已落后于形势发展的个税起征点拟调整是一件顺应民心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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