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采取的几个税收对策
一、选择有利于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到西部地区投资的税收政策
开发西部,将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其中资金短缺就是西部大开发中首先要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虽然西部地区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十分脆弱,承担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对外资的吸引力也不强,但是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国家现在能运用的物质财富存量和社会技术存量比以前大得多。预计2000年我国GDP的总量将达到或接近9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按照国家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思路,随着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提高,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提高,由中央集中的财力将会稳步增长,这就使得中央政府调控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进一步加大支持西部开发的资金力度都会相应提高。另外,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6万多亿元,这是一笔可供西部开发利用的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尽管资金短缺是西部大开发的严重问题,但如何把现有的物质存量和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通过政策方面的运作投入到西部大开发中去,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通过一定的政策鼓励调整分配和再分配关系,完全可以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大规模的启动资金和技术基础。
在鼓励投资方面,扩大财政投资或减免税都是运用财政政策刺激投资增长的基本方式。扩大财政投资对促进短期需求见效更快。但它的乘数效应并不大,因为财政投资的受益面较窄,而税收减免则能起到财政直接投资起不到的作用,它的乘数效应非常明显,对刺激投资增长更具有普遍意义。建议为了鼓励投资西部,可考虑制定以下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1)凡是投资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不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在10-15年之内可以减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2)对西部地区的企业可适当提高折旧率或折旧额,以加速资本回收速度。(3)为鼓励投资于西部地区的企业进行资本扩张和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对企业的再投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4)对运距较远的西部地区,如新疆,可适当提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作为进项税的扣除标准。
二、选择有利于鼓励技术创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
西部地区资源非常丰富,已经探明的主要矿藏资源总值约占全国的一半,在已经探明的136种矿藏中,保有储量占全国900%以上的有32种,占80%-90%的有8种,占60%-70%的有10种。位于我国最西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量分别占全国陆上油气资源总量的1/3。此外,西部地区还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原材料工业基地和重工业基地,而且人力资源也非常丰富,有着不可估量的市场发展潜力。西部作为我国资源最富裕的地区,在综合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密集型工业等领域都存在许多良好的投资机会。如果开发得好,确实可以造福于西部人民乃至全国人民,如“西气东输”工程输气完工以后,仅这一项工程1年就可增加新疆财政收入近10亿元。但如果开发得不好,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将遗祸于后代。西部地区虽然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却处于我国自然生态脆弱带,植被稀少,水土流失、沙漠化、土质退化、草原退化等现象非常严重,如果在西部大开发中忽视了生态问题,就会造成新的生态环境大破坏,最终结果是后患无穷。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应该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
在西部大开发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是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不是靠卖自然资源来获取经济的发展。我们知道,经济增长的结果是商品供应的持续上升,但如果西部开发仍然把加工初级产品作为资源优势向商品优势转化的主要手段是根本没有出路的,因为初级产品的加工不仅增值小、效益差,而且对资源的杀伤力和破坏力都是十分惊人的。日本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为了保护本国资源,尽可能不进行掠夺性开采或生产,甚至不惜花高价从别的国家进口原材料到国内进行深加工,然后再把含有高附加值的商品出口到国外,从中赚取高额利润,不仅发展了本国经济,还保护了本国的生态不遭到任何破坏。这种经济发展手段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为了使科学技术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运用,税收要给予全力支持。比如,对在西部地区开发的高科技产品,在增值税上应当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可考虑降低税率征收。如果考虑到税法的统一性,不宜采用降低税率的办法,则可考虑在进项抵扣上适当放宽,如对用来生产高科技产品的固定资产,允许其一次性或逐步进入进项税额给予抵扣;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高科技企业,允许其享受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高科技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在西部大开发中被列为环境保护项目、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加工项目、高科技项目等需要从国外引进的设备,给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照顾;对需要进行保护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有的可以采取强制的行政措施,有的可以采取惩罚性的经济手段,如对资源课以重税等。与此同时,考虑到投资高科技风险较大,应当允许高科技企业加速折旧,因为加速折旧可以增加企业的偿还能力,从而鼓励企业投资,特别是可以鼓励企业从事较高风险的项目投资。
三、选择有利于吸引人才的税收政策
西部地区收入水平太低是影响吸引和引进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4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显示,199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5854元,收入较高的东部地区,上海市为10932元,北京市为9185元,广东省为9183元,深圳市人均收入达到20548元;而西部地区,如甘肃、宁夏,人均收入分别为4475元和4473元,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不到东部地区的一半,目前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因此,必须提高收入水平,否则,不但无法吸引和引进人才,还将进一步加剧“孔雀东南飞”的趋势。
在不断提高收入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在税收上给予鼓励。建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提高费用扣除额;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适当提高费用扣除比例;对科技人员实行根据贡献大小与奖励挂钩的政策,其收入不作为计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补贴,不列入税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有利于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的税收政策
城市化的发展已被认为是现代经济增长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水平。据有关资料介绍,1998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达到42.1%,城乡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非农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50.2%,而城镇化水平滞后10多个百分点。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已经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巴西在开发中西部地区时,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城市化来促进落后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在20世纪60年代,巴西政府斥巨资在中部高原上建造了一座现代化城市,揭开了巴西中西部地区开发的序幕。印度政府为了开发东北边疆地区,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发展战略,把公路、铁路、机场、能源和通讯等重点建设项目向东北地区倾斜,大力促进城市化建设。以培育和依托中心城市作为经济增长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美国西部开发的重要经验之一。在长达100多年的西部开发过程中,阿巴拉契亚以西地区兴起了沿铁路、河港、公路所形成的一大批层次不同的经济增长中心。这些中心城市的出现,极大的刺激了西部经济的发展,而中心城市的出现,又加速了西部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
为了加快我国西部地区城市化建设步伐,除了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向西部地区倾斜以外,在税收政策上应该给予大力支持。一是逐步降低西部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额度,使现有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对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点建设项目适当减征营业税,以降低城市化建设的成本;三是对有利于城镇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等,应当减征或者免征土地增值税,以促进城市化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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