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纳税评估的作用发挥出来
目前,不少税务机关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并设置了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成效正日益显露出来,但是,要想让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纳税评估需要全员参与。纳税评估作为监控手段贯穿税收征管的始终,需要各个环节都派员参与。如果各环节的监控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做细、做好,那么征管质量就会得到提高。
二、尽量简化纳税评估过程的税务文书。尽管我们提倡征管监控的有形化,但并不意味着使用税务文书越多越好。目前,有些税务机关仅专设的评估岗位所用文书就达二十个之多,其中不少税务文书内容重复,有的则与评估毫无关系,这容易使人产生敷衍的态度,不利于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评估文书是当务之急。
三、纳税评估应充分利用信息共享优势。开展评估工作较早的一些税务机关,在CTAIS软件上线之前,自行研制、开发了评估软件并挂接在当时的地方征管软件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比如,某国税局将自行开发的发票管理软件挂接在省局的软件上,使发票软件中每份发票的正常核销信息、录入进项发票的抵扣信息反映到企业的当月申报表中,一旦企业少报销项税额或多报进项税额,监控软件立即出现提示,税务机关据此对纳税人进行处理。因此,如果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征管需要自行开发的评估软件能够挂接在CTAIS征管软件上,将会充分利用软件的信息资源,使评估工作早日信息化、智能化。
四、除了日常评估外,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等实施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评估;对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种如消费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等进行分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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