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人数低凸显制度缺失
离个税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只剩一个月,但申报人数仍不理想,据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共有近40万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一些地方的实际申报人数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应申报人数有较大差距,申报进度偏低。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采用点对点的工作方法,向特定的行业、单位和人群提醒自行纳税申报。(3月3日《北京晨报》)
应该说,这则新闻并没有让笔者感到意外,自2006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申报试行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后,“个税申报遇冷”的新闻就一直不绝于耳。表面上看,申报人数偏低的原因确如该负责人解释的那样:一是“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二是“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不想申报。”但在笔者看来,仅靠培养纳税习惯、靠“点对点的工作方法”无助于破除侥幸心理,隐藏在这背后的税收征管制度的一些缺陷和不足才是个税申报遇冷的根本性原因。
我国至今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制度,对“富人”的税收监管一直是我国税收制度的薄弱环节。对公民除工资、利息之外的收入监控,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面临居民收入来源越来越具有分散化、隐性化、多样化的特点,税务部门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正是有了这种“每年进账多少,除了自己没人知道”的心态,一些高收入者才对税务部门的一再提醒置若罔闻,有数据表明:近年来,个人所得税“贫富倒挂”现象严重,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占个税总额的将近三分之二,而掌握社会大部分财富的高收入群体所缴个税只占很少一部分。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来说,原有的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已经不能反映其全部收入,因此,发展个人申报制度不失为明智之举。但是,没有相应的税收监管制度做保障,要求个人申报有可能只是相关部门的一厢情愿,申报人数如此之低就是明证。而对于一些有意申报的纳税人,征税协助制度的缺失又阻碍了他们迈进税务局的大门。个税申报的专业门槛较高,如何对自己的收入进行分门别类的计算和梳理,需要提供哪些凭证,对于申报人来说不是一件轻松事,而税务部门并没有为之提供相应的方便。
因此,要提高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的积极性、主动性,除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以外,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监管,减少现金交易,建立完备的财产申报制度和会计审查制度,完善抽查和惩戒制度,增加高收入者收入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纳税账户制度,建立征税协助制度,培育纳税代理市场,为纳税人报税提供专业化服务。只有强大的监管制度做后盾,完善的征税服务制度做保障,纳税申报政策才不会变成一些高收入者眼里的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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