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流转税优惠政策(五)
21.体育彩票收入不征税
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6]77号)
22.电影发行收入免税
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国税函[1996]696号、国发[2000]41号)
23.高校后勤服务收入免税
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收入和服务性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24.学生公寓租金收入免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25.学校食堂饮餐服务收入免税
对设在校园内的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6]77号)
22.电影发行收入免税
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国税函[1996]696号、国发[2000]41号)
23.高校后勤服务收入免税
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收入和服务性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24.学生公寓租金收入免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25.学校食堂饮餐服务收入免税
对设在校园内的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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