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体制改革后有关税收政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8/20 08:54:40 字体:
    1、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2、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纳税。

    3、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地方省级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后,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