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体制改革后有关税收政策
1、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2、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纳税。
3、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地方省级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后,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纳税。
3、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地方省级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后,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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