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及新兴产业——流转税优惠政策(二)
6.科研产品免税
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0]92号)
7.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税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进口增值税。(条例第16条)
8.科研用品免税
科研机构和学校进口合理数量的直接用于科研的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国函[1997]3号)
9.技改自用设备免税。
对国家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国发[1997]37号)
10.接受捐赠用品免税
接受捐赠进口的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署税字[1997]227号)
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0]92号)
7.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税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进口增值税。(条例第16条)
8.科研用品免税
科研机构和学校进口合理数量的直接用于科研的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国函[1997]3号)
9.技改自用设备免税。
对国家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国发[1997]37号)
10.接受捐赠用品免税
接受捐赠进口的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署税字[1997]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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