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的消费税优惠政策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对低污染排放汽车实行减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即: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注:低污染排放限值是指相当于欧盟指令94/12/EC、96/69/EC排放标准(简称“欧洲II号标准”)。
即: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注:低污染排放限值是指相当于欧盟指令94/12/EC、96/69/EC排放标准(简称“欧洲II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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