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交通运输业——流转税优惠政策(四)
16.进口飞机减税
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5]78号)
17.柴油、汽油减税
对炼油企业销售给特区内资企业的柴油、汽油,增值税2000年按17%的税率减征20%。(国经贸贸易[1998]653号)
18.出口煤炭退税
从1999年4月1日起,出口煤炭按13%的退税率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出口的煤炭,按6%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00号)
19.出口原油退税
从1999年9月1日起,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7号)
20.出口柴油退税
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89号)
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5]78号)
17.柴油、汽油减税
对炼油企业销售给特区内资企业的柴油、汽油,增值税2000年按17%的税率减征20%。(国经贸贸易[1998]653号)
18.出口煤炭退税
从1999年4月1日起,出口煤炭按13%的退税率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出口的煤炭,按6%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00号)
19.出口原油退税
从1999年9月1日起,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7号)
20.出口柴油退税
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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