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
11.教育捐赠扣除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经营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等公益事的捐赠,准予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国税函发[1995]175号)
12.资助的研究开发费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中国境内不是所属或投资,且科研成果不是唯一提供给资助的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费,可比照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
13.奖金免税。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
14.外籍专家工薪所得免税
下列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4]20号)
(1)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2)根据中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15.体育彩票奖金免税
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l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127号、国税发[1998]12号)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经营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等公益事的捐赠,准予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国税函发[1995]175号)
12.资助的研究开发费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中国境内不是所属或投资,且科研成果不是唯一提供给资助的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费,可比照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
13.奖金免税。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
14.外籍专家工薪所得免税
下列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4]20号)
(1)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2)根据中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15.体育彩票奖金免税
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l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127号、国税发[199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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