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10/24 09:13:30 字体:
    1、高新区内经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

  2、对设在高新区内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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