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优惠政策介绍(四)

来源: 编辑: 2004/02/04 14:02:12 字体:
    (四)留学人员企业

    入驻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企业除了可享受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业和人才引进等一系列鼓励政策之外,还可享受一些特殊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 入驻创业园且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可无偿获得1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

    2. 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套资金,其额度最高可达注册资本金的49%,并允许在三年内按优惠价回购股份;

    3. 留学人员企业租用的用于研究开发和生产的厂房,第一年免交租金,第二年、第三年仅按市场价的50%和80%交纳租金(每家企业可享受减免面积60-200平方米);

    4. 留学人员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外资企业待遇。

    5. 不落户留学人员在厦门创业可获厦门"绿卡"——《厦门留学人员工作证》,享受与厦门市民完全同等或更优惠待遇;

    6. 留学人员在厦门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外汇调剂价,全部购买外汇携带出境;

    7. 在厦创业的留学人员,其子女上学可就近择校,免收择校费;

    8. 留学人员企业可优先申请火炬高新区及厦门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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