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收优惠——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七)

来源: 编辑: 2004/05/20 14:33:37 字体:
    31.转口贸易货物免税

    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货物,存入保税仓库的,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32.备用料件免税

    来料、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备用物料,进口时予以监管保税。加工复出口时,按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

    33.维修零备件免税

    为引进先进技术提供售后服务进口的维修零备件,可免办纳税进口手续,存入保税仓库。

    34.软件生产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口设备免税

    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从2000年7月1日起,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 (财税[2000]25号)

    3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设备免税

    对经认定的集成电器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和仪器,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从2000年7月1日起,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 (财税字[20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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