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电厂发电补贴免增值税

来源: 编辑: 2006/12/31 16:15:39 字体:

  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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