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海盐资源税减税优惠

来源: 编辑: 2006/05/15 14:18:37 字体:

  从1994年1月1日起,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5省、市所产的北方海盐,由每吨25元,减按每吨20元征收资源税。([94]财税字第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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