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治税原则
一、有义的原则,即强调国家征税要合乎道义。孔子说:“义然后取,人不厌取”。“有君子之道,其使民也义“(《论语》)。这里强调的“义”。就是要行仁政、轻徭薄赋。因为“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轻征赋税有利于争取民心,使统治者长治久安。所以,历代思想家都重视这一原则。明代的丘浚指出,爱财是人的共性,“非但在上之人好而欲取之,而在下之人亦恶人取之而不欲与也”。如果“所取者皆合乎天理之公而不佛人之欲”,就可以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稳定统治秩序(《大学衍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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