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税务学校
清朝末年,在实行“新政”和停科举、兴新学的热潮中,清政府陆续创办了各类近代专门新式学堂。1909年5月21日,经清朝税务处(1901年设立,负责海关有关税收事务的机构)奏请朝廷批准,在北京成立了我国第一所税务学校——税务学堂。
税务学堂当时设计为中等专业学校,归清朝税务处直接管理。该学校以造就税务人才为宗旨,培养精通理财、商律、条约、各项税务学和中外文字的学生,以便毕业后胜任有关税收事务。学生来源主要是经考试择优录取的16岁~22岁的中学毕业生。税务学堂十分注重学生的品德,必须有担保人保其身家清白、品行端正并出具担保书后,方能入学。
学堂设总办、总教习、中外教习、会计官、司书等教职人员,学生则分为本科(正式录取的学生)和补习两科,本科学制四年,补习科学制一年。本科生毕业后,由补习科学生升转本科,再招补习科学生入学。本科学生要学习40余门功课,学费膳资全免。补习科学生要学习8门功课,各种费用自理。学堂还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奖惩机制,本科学生年终考试为优等者,给予奖励,两次不及格者退学。补习科也建立了严格的淘汰制度。学习期满后,本科学生由税务处分配到各税关工作,如不服从分配,则向学生或担保人追缴学费膳资。
然而,1911年,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王朝的覆灭,学堂第一期学生尚未毕业便停了课,我国最早的税务学校也就这样中途夭折。
上一篇:刘晓庆不谈感情不谈税
下一篇:财产税的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