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13日,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长格列夫主持召开外贸保护措施问题政府部门间委员会会议,通过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俄境内尚未生产的液化气出口税,目的是吸引投资,鼓励天然气加工业发展,扩大对美国和亚洲国家的原料供应。
目前,对俄液化气供应最感兴趣的是美国,俄天然气工业公司(以下简称俄气)是主要液化气出口商,取消液化气出口税可在液化气加工厂项目建设方面得到西方投资商的额外资助。
格列夫在评价取消液化气出口税这一决定时指出,为 天然气液化加工厂建设项目创造特别优惠的条件非常重要。11月8日,外贸保护措施问题部门间委员会曾讨论过取消液化气出口税的问题,当时官员们对此关税刺激措施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尽管负责液化气厂项目建设的俄气早在9月份就已提出相应建议。在当时的部门间委员会上,决定对免税措施进行论证,每吨40欧元的液化气出口关税显然太高,同时规定未来出口的液化气甲烷含量不得低于84%。
俄政府早已重视天然气液化加工厂建设问题,国家 能源战略中曾强调要提高能源出口多样性,增加加工产品出口份额。格列夫部长说:“不依赖管道,我们也将得到进入新的销售市场的机会,如美国大陆、亚洲国家等。”
俄部长一语道破天机,事实上,对俄罗斯液化气供应最感兴趣的正是美国。近几年来,俄美双方一直在双边能源对话框架内重点讨论这一问题,今年7 月,时任美国驻俄罗斯大使维尔什博乌宣布:“俄罗斯最吸引美国投资商的领域是液化天然气,但是,俄官员按部就班的作风影响了这一合作的进展。我们希望经济逻辑能占上风,相应项目(建设天然气液化厂)应由俄气和一到两家美国公司联合实施。”
12月13日,格列夫宣布,俄罗斯今后将重点建设3个天然气液化厂,分别建在萨哈林(在“萨哈林-2”工程框架内)、摩尔曼斯克(在施托克曼天然气田开发框架内)和列宁格勒州。目前优先方向在萨哈林,由萨哈林能源公司(55%的股份属于英国壳牌石油公司,25%属于Mitsui公司、20%属于 Mitsubishi)负责建设一个液化气厂,年加工能力960万吨,其中800万吨液化气供应合同已和日本、韩国签署,俄气正在争夺“萨哈林-2”工程框架内剩余每年160万吨液化气的供应权。
摩尔曼斯克和列宁格勒液化气厂建设项目也有所进展,俄气正在进行相应谈判。在列宁格勒州,俄气计划与加拿大石油公司合作,建设一个年加工量350万吨的液化气厂,项目造价13亿美元,原料由俄境内现有天然气田供应。
摩尔曼斯克天然气液化项目规模最大,年加工量1500万吨,主要针对美国市场,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迟早开发储量丰富的施托克曼天然气田。今年9月 16日,俄气宣布了可以获准参与天然气田开发的5家外国公司初步名单,美国Chevron、ConocoPhillips公司,挪威Hydro、 S
tatoil公司,法国Total公司,俄气将在其中选定2-3家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在随后的4-6个月内组建一个控股集团,具体哪些公司将最终入围,具体份额多少,现在还不得而知。俄专家预测称,俄气最终可能会选择1家美国公司和1家挪威公司。俄气对此项目前景非常乐观,公司发言人13日表示,首批施托克曼液化气将于2011-2012年开始向美国市场供应。
12月13日,俄联邦税费局还通过了俄石油运输公司提出的提高干线管道石油运输费用的申请。公司副总裁格里戈里耶夫宣布,2006年,干线管道石油运费将平均上调8.5%,此次调高费用主要是为了消除2006年相应通货膨胀水平的影响。早在11月初,公司就向联邦税费局提出申请,要求石油运价提高11.3%.格里戈里耶夫强调,此次调高石油运费是计划行事,与东西伯利亚至太平洋石油管道建设费用增加无关,而且对2005年已通过的4.6亿吨石油运输计划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