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兹别克油气开采企业的强烈呼吁下,乌政府准备从2007年1月1日起降低资源税。拟议中的降税草案规定:石油开采资源税从35%降至20%;凝析油从32%降至20%;天然气从58%降至30%.同时,大幅度降低石油制品的消费税率,汽油消费税从45%降至28%,柴油从40%降至25%,航空煤油从20%降至8%.乌兹别克油气总公司发言人在解释政府的这一政策改变时称:“降低资源税将有助于改善油气领域对外资的吸引力,并且有助于减缓能源载体的价格增长速度,特别是在国内市场上”。
乌兹别克“高资源税”政策始自2005年1月1日,当时乌政府决定将油气资源税普遍提高3-6倍,引起了外资和本国油气开采企业的不满,一直强烈要求改变这一扼杀生产积极性的“杀鸡取卵”政策。2005年当年,乌石油产量下降17.2%,天然气产量下降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