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局抓获一网上逃犯
1997年至1999年,浙江台州人应良川在南通经商期间,通过该市竹墩纺机配件二厂供销员王步楼的介绍,以价税合计的8%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金额66.4万元,税额11.3万元,价税合计77.7万元。案发时,为逃避法律制裁,应良川又与江都竹墩纺机配件二厂法人代表孙家兴、总帐会计王步林、供销员王步楼密谋,将已抵扣的18份增值税专项发票以7万元为条件退给了开票方,案发后,孙家兴、王步林、王步楼等人均受到了法律制裁,而应良川却逃之夭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应良川在在逃一年后终于落入法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上一篇:汽车代理商偷税揭秘
下一篇:逾期不改正可再行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