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张曙光:个税改革拾芝麻丢西瓜 只增加政府收入
张曙光认为,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都是针对个人的,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
这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说穿了,我们的个人所得税设计不是为了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而是为了政府。一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二是为了政府征收方便。”张曙光认为,个人所得税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有限,虽然为第四大税种,但去年只占全部税收的6.7%。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几乎没有。
点评:张曙光先生所言极是。个税的设计是否公平,关键并不在于起征点的高低,而在于是否着眼于每个公民的收入和负担之比。同样的收入,负担却不一样,征税标准怎么能一样呢﹖这里还是要提到社会保障,因为如果有了健全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就能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因为同等收入的人,如果家庭负担不一样,负担重的那个人就可以按照救济标准获得社会补贴,他和他的家人还可以享受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从而使其生活水平能维持在一个温饱的底线之上。没有社会保障,个税无论怎样设计,都是难以“公平”的。而有了社会保障,即使起征点定得低一些,低收入者也会乐于纳税。因为作为穷人,他虽然也缴纳了个税,然而却会从社会保障那里得到更多的救助和补偿,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