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强化外企纳税评估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通知指出,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既要开展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又要利用《审计规程》实施日常检查,要在将上述工作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做好纳税评估有关环节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应在5月底以前,对所有参加汇算清缴的涉外企业的逐一进行初评,并重点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申报数字与纳税数字是否一致;收入、费用、利润等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通知要求通过案头分析审核汇算清缴申报资料的合理性。结合有关信息对纳税情况进行评价,发现疑点问题,确立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审核重点是大型涉外企业,亏损企业,免税企业,减税企业,零申报企业,税负率偏低企业,跨区域经营企业,利润率偏低企业以及有关联交易的企业。
通知要求,审核过程中应充分《纳税评估办法》和《审计规程》中有关专业分析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为实地调查核实提供线索。在实地调查核实过程中,应运用《审计规程》中现场审计的相关技术和要求,以提高调查核实的科技含量。
上一篇: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先税后证